第十一章
崔璨睁开眼的时候,林瑞安的指尖恰巧落在他高耸的眉骨上,张开的眼角,瞳孔里寻不见一丝贪婪或卑鄙的杂念,却总是深得有些慑人。
不怪他们距离太近,这注视并不煽情,也无任何胁迫意味,本身更像一种守护,不谈条件的信任,仿佛置于其中就能得到这个人的全部,可就是让林瑞安无地自容。
他注定不是磊落之人,坏事做多了,难免心中有鬼,却不足以构成他此刻目光闪烁的理由。
他问便问了,可暂时不想听见答案。
他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。
林瑞安抽回手,为了显得自然还在崔璨头顶摸了一下。
随后他站起来,迈腿绕过茶几,弯腰捡起杯子勾在手指上,步伐稳当地走远了。
崔璨没有回头,能感觉到林瑞安沉默地经过他身后,手腕摩擦衣袖的微弱声响仿佛诉说着一个秘密,转瞬间就被绸缪的秋雨淹没。
”喜欢“区区两个字竟令人怯于启齿。
林瑞安早已不是百无禁忌的少年,想过要去喜欢一个人,可他的喜欢似乎总是不光彩的,藏着见不得人的手段和目的,欠缺应有的单纯。
吞下一千个谎言之后,他的心成了一座荒废的花园,玫瑰下遍布着丑陋的荆棘,就连想起谁的时候都只能找到丛生的杂草。
林瑞安觉得自己有必要从这片让他心神不宁的空气中躲开一会儿。
他下了楼,在走廊和大厅里见到了不少来躲雨的路人,有的凑在一块儿闲聊,也有的单独靠着墙戴耳机听歌。
天又阴又冷,雨珠被愈发急骤的风扫到玻璃大门上,室内潮湿得能长出苔鲜来。
林瑞安有点后悔出门前没穿袜子,他倚着墙角,看周围回不了家的人,有家也不回的自己就显得格外无理取闹。
”嘿“
一个耳熟的女声自身后叫他,他偏了偏头,看见嘴上叼着烟走下楼梯的蕾拉。
今天她在背心外面套了件松垮垮的男士毛衣,领口慷慨地开到乳沟,两条不爱穿丝袜的腿下面蹬着夹脚凉拖,十个指甲涂成黑色。
住在这栋楼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叫蕾拉的姑娘是个妓女,有些人在意,有些人不,不乏有猥琐的已婚男人敢壮着胆子多瞧她几眼,在意的那些人则会刻意避开她走,像避开自己臆想中的疾病。
她笑起来很甜:”是你啊“
林瑞安点点头:”嘿“
”这么好的天气干吗不在家做爱?“她学他靠墙站说话,声音不高,口中衔着烟却没打算抽,语调稀松平常。
他正想着不该想的事,噎得林瑞安几欲窒息,心虚地往脸上攒了一个笑:”接客才不看天气呢。“蕾拉”哈哈哈“的笑出声,毛躁的长发从背后荡到前胸。
渐渐地,她收敛嘴角,令那副牵强的笑在面孔上瓦解,将额头抵在他肩上叹息,这叹息声比积雨云还要轻,包含了太多不宣于口的苦衷,落寞,牢骚,以及微渺如尘埃般的失望。
”这天糟透了。“
她今天喝光了所有的酒,没有一位客人上门。
等雨势稍小些了,两人结伴去了马路对面的便利店。
可爱的姑娘想要草毒味的棒棒糖和安全套。
林瑞安已经慢慢习惯了她奔放的穿着和表达方式,这两样东西同时从她嘴里说出来的时候竟没让人感到厌恶,相反的,还有点儿调皮。
”你没有什么要买吗?“蕾拉站在柜台前问他,微不足道的心痛过后,她娇小的身子似乎恢复了往日的精神,大眼睛忽闪忽闪,神情天真烂漫,手却指着包装火辣的安全套。
林瑞安不太想回答这个友情提问,脸扭向别处:”我他妈没有性生活。“”你为什么没有?!赫勒万那么帅!!“”……我不是陪你来便利店讨论这个的甜心,你大点儿声,再大点儿声,雨一停你就可以到外面发表演讲,我替你拉选票。“”当总统又不挣钱。“蕾拉耸了耸肩,嘟囔:”还不给发推特。“蒙灰的白色灯管下面,他们呈”Z“字形转过一行行的货架,像在进行着一项无聊的游戏。
蕾拉又买了冰淇淋、咖缠佐料和蒜香面包,她说今天反正也接不到客人,没人在乎她说话的时候嘴巴里有没有蒜味,自暴自弃得很畅快。
她一蹦一跳地到收银台结算。
午后时光快结束了,店里仍然没什么顾客,只有个满面愁容的黑人妇女坐在桌子后面照看生意。
林瑞安看着蕾拉掏出粉红色的钱包付钱,忽然注意到桌角压着一张招聘启事,白底黑字。
”招临时店员,仅夜班,用期两周“下面是一排裙带似的电话号码,已经被人撕掉了两条,像缺了牙齿的豁口。
”这儿招人吗?‘他随口问道。
“是,对,没错,”黑人女老板吐掉了嘴里的泡泡糖,充满节奏感地对答起来:“有兴趣吗?只要两周夜班。前一个打工的男孩儿辞职了,而我得回老家一趟,看望我可怜的老妈妈,她病得很重……结果呢,你猜?到现在还没人打给我,行行好吧……”蕾拉舔了一口冰淇淋,把叮叮当当的零钱搓进手心,问他:“你要打工?”林瑞安摇了摇头。
“不是我。”
他推开门,凉风袭人。
雨停了。
崔璨看完两集《瑞克和莫蒂》,林瑞安捏着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回来了“Puppy dog.”他朝扭过头来的男孩儿挥了挥手:“我找了份临时工给你。”
林瑞安不缺钱,就算缺也用不着崔璨去打工。
更不是借故想把这个行走的人形兵器丢出家门。
可一个二十岁、有手有脚好模好样的年轻人,不上学又不工作,多半要废了。
他得去干点儿什么,没理想没挑战没技术含量也不要紧,哪怕暂时成为不了一份正经营生,总归是一种尝试和体验,对于没念过书的怪小孩来说。
煞费苦心啊。
林瑞安想,这是什么情怀。
是父爱吧。
妈的。
他在崔璨面前蹲下来——他在试图和男孩儿谈论某件正经事的时候就会下意识的做这个动作,像哄小孩,又有种难以形容的宠溺,表示他并非高高在上命令差遣的那一方,拿出了足够的耐心和妥协来聆听,叫人甘愿把心里话都掏给他。
他就是有这种魅力。
楼下的便利店,很近,工作也很简单,有人来买东西的时候,你来收钱,听起来小菜一碟,对不对?’他说,“不过夜班会有点儿辛苦,你得提防着打劫的……我想这工作也只有你能胜任了,宝贝儿。”
“只是个临时工作,你不喜欢也不必做一辈,十四天,好吗,讨厌了随时可以告诉我,你就回来,没关系的,你告诉我。”
崔璨看着他,瞳孔里倒映着他的影子,不一会儿,探身从他手上取走了电话号码。
“好。”
见崔璨没有异议,当晚林瑞安就带着他去了便利店面试,连电话流程都省略。
他们俩第一次一起出门,趁着天黑。
虽说没什么需要避人眼目的,但林瑞安就是觉得别扭。
出门前的打扮也费了他一番工夫,找来一顶软塌塌的黑色针织帽给崔璨戴上,盖住头上那个招摇的标志,只露出额头和鬓角一指宽的发茬;长袖衬衣也选了朴素的款式,主要是为了遮脖子上的纹身,至于身上那种“绝非善类”的气质,穿多少件都藏不住,只能作罢。
好在黑人女老板对此毫不怀疑,甚至可以说印象非常不错,要知道,人人都喜欢沉默寡言只顾低头干活的年轻人,不耍小聪明,不贪小便宜,把商店交给他们也比较放心。
关于打工的说明和林瑞安转述的差不多,夜班,晚上七点和上白班的同事做交接,工资按时薪计算,好赚不累,工作内容不考验智商,环境干净,上班的地方离住处又近……的确是各方面都合心意的好活儿了。
林瑞安这么认为,却不想总替崔璨做主,和老板娘的谈话告一段落,在双方敲定时薪之前,他把崔璨拉到门口的屋檐下,询问他的意思。
崔璨说:“我听你的。”
林瑞安有点急了:“你也不能老听我的。”
然而凭崔璨的一根筋难以理解这种曲折的感情回路,他皱了皱眉,不满男人的出尔反“我答应你了,会听你的话。”
堵得林瑞安哑口无言。
“啊……啊,知道了知道了!‘他高兴也不是不高兴也不是,唯有掩饰地抬手使劲揉了揉男孩儿松软的黑帽子:”你赢了,you always win.“崔璨双臂端在胸前,人高马大直奔一米九的体格,被揉得心悦诚服,一点儿怨言都没有。
第二天他就工作去了。
由于他的上班时间恰好是林瑞安的下班时间,林瑞安每天回家走到楼下就索性拐个弯,先去便利店那边张望一眼。
崔璨人已经先到了,透过敞开的店门能看见他站在收银台前,垂着手,老板娘和另一个胖胖的白班店员正在教他扫码器和收银机的用法,语气热忱,不厌其烦,都是好心肠的普通人。
他想,假如他们知道这个低着头的谦逊的年轻人是个满手鲜血的雇佣兵,他们会像听到枪声那样尖叫逃窜吗?假如自己一开始也不知道他是谁,他的来历和曾经,他也会变成那无数分之一的过客吗?
不会了。
林瑞安就站在门外,没有进去。
他累了,蹲在路灯下,看黄昏像潮水般恬退。
——早就不会了。
活该第十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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