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夏天即将结束的时候,林瑞安毫无预兆地递了辞呈,说要回洛杉矶。
他花了一周时间收尾,做了工作交接,和国内的朋友作简单的告别,走得略显仓促,好在没有遗落什么。
他去哪儿都习惯了一个人,极少有需要操心的地方,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来去洒脱。
前些年他或许还想着要回苏州看望母亲,如今却也不必了——她在墓园里安安静静的躺着,无人打扰。每天晒晒太阳吹吹风,可比自己过得好。
他在飞机上睡饱了一觉,落地时才打起十二分精神,带好随身的行李,用流利又悦耳的当地口音叫了的士,打车回了蒙特利的住处。
他得有一年没回来了,整整一年。
去年秋天,他将蒙特利的老房子租给了一对不知道是不是夫妻的中国男女,好像是来打工的,来洛杉矶找工作的华人年年都有许多,没什么稀罕的。
林瑞安只管收租金,对他人的私事也没兴趣多过问,只是叮嘱了几句不要在他的房子里乱搞,小心警察和黑帮之类的话,然后就把这件事彻底丢在了脑后。
现在他回到这间冷清的空屋,室内还保持着那对男女搬离前的狼藉,家具和摆设都多多少少变了位置,大概是为了适应租客的生活习惯,真不把他这个主人放在眼里。
他直接穿着鞋走进去,摸了摸对方留在这儿的新沙发床,配色恶心得要命,他想立刻就把它从楼上扔下去,爱砸死谁就砸死谁。
冷静下来思考了片刻,他还是亲自动手剥下了难看的沙发罩,留下无辜的沙发床,把那块艳俗的破布卷成一团塞进了黑色的垃圾袋。
除此以外,一切都不太坏。
他去冰箱里拿了瓶快过期的矿泉水,坐下来,身体陷进柔软又有弹性的坐垫里,仰头喝了一大口。
反正也没活儿干,暂时先歇两天吧。
第三天他才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完毕,消去其他人残留在这里的痕迹,把这儿重新变成自己的家。
林瑞安自认为对生活的要求不算苛刻,毕竟从芝加哥搬来臭名昭着的蒙特利公园是他自己的选择,出于“工作性质”又常年流窜于南加州的各个区,所以并没有归属感。
但他却是个个人领地意识和仪式感非常强的人,比如他现在要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,哪怕只是回归一年前的状态,他也不愿把这个头开得太马虎。
去熟人的地盘上晃了一圈露了露脸,把床单被子送去洗衣房,回来的路上他还剪了头发,买了面包和调味酒,心情舒畅。
今天是周末,也许晚上他会在饭后独自看场电影,也许去久违的泡个吧。
谁知道呢。
从今往后,大洋彼岸的人和事,都和他再无瓜葛了。
在国内的时候应酬多,隔两三天就有饭局,他几乎没下厨做饭的机会和心情,时间一长,手艺也生疏了。
明明是自己做的食物,没吃几口就觉得饱,不巧电影也没劲,他无所谓地关掉了电视机,威谢自己还有备用选项,干脆换身衣服去了夜店。
林瑞安,南区着名皮条客,与各个黑帮都有利益往来,从业近十年,经验丰富,爱岗敬业。
可凭良心说,他干的是折寿的买卖,早点儿收手有益无害,以免下场过于凄惨。
林瑞安原本也是这么打算的——再干一票就洗手,再干一票就洗手……这一票又一票就没完没了了。
这家店的吧台小哥是他的熟人,一个英俊的墨西哥青年,这片儿有不少墨西哥人,这位没准儿是最帅的,身材高大,眉眼深邃,棕色的皮肤尤其性感,右侧的眉毛上打了两个小小的银环,有个奇长无比的墨西哥名字,吵架的时候叫出全名不单不会显得有气势反而还有点掉价那种。
林瑞安一般省略全名叫他列昂。
列昂这个好心肠的小伙子,不仅不介意彼此的身份,拿林瑞安当真心朋友,偶尔还会关心他的生计问题:“你长得这么好看咋不把自己卖了呢?”
林瑞安笑颜如花地说:“你英语这么烂能他妈闭嘴吗?”列昂耸耸肩,只把日常讥讽当做两人的友好交流,继续上下晃动他的摇酒壶,冷不丁又抛来一个令人心动的眼神:“如果我有钱的话。”
林瑞安一愣,酒杯停在嘴边。
他接着说:“一定找个比你年轻的。二十岁出头,鲜嫩多汁那种。”
“滚吧,小裱子。”
这杯接风酒是列昂请客,林瑞安也没跟他客气,两人寒暄一番,列昂讲了这一年间发生的事,大到这条街的警匪冲突那条街的灭门参案,小到这家店被查了几次他跟多少个辣妹约了炮,酒杯见底,林瑞安作势要走。他不敢喝醉,谁让蒙特利的治安状况堪忧,午夜喝得烂醉走在路上容易被人抢劫,他对这里的生存法则可一点儿都不陌生。
“我走了,下次来的时候给你带夜宵。”
他捏了剩在酒杯当装饰的樱桃含在嘴里,含糊地跟列昂说了再见:“晚安。”
列昂朝他笑:“晚安亲爱的。”
他把樱桃梗摘下来,原地转身,逆着客人涌入的方向往外走。
大门敞开,夜风拂面,驱散了酒精带给他的烦热,樱桃被咬碎了,酸甜的汁水淌进牙缝里,甜得他打了个哆嗦。
面目迷离而暧昧的男男女女从他身旁经过,带着城市中特有的风尘味道,只一回头,他便注意到了门口一个靠着墙站的男人。
林瑞安拉皮条这些年,别的本事没有,独独练就了一双识人的眼睛。同时兼具直觉和洞察力的人是罕见的,他不知道这算不算天赋,只知道自己向来不会拒绝那种磁铁般的吸引力。
无论是钱还是猎物。
他停下脚步,侧了侧身子,假意为行人让路,实则花了点儿时间打量对方。
那是个乍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年轻男人,不说话,甚至不看别人,流动的人群中好比一块黑色的礁石,从头到脚散发出一股与世隔绝的气场,让周围人都有意无意的绕开他走。
林瑞安小声吹了口哨。
——身高出挑,肩宽腿长,比例完美却有点驼背,低着头,兜帽遮住了小半张脸,只微露出鼻梁和薄薄的嘴唇,年纪比他想象得还要轻一些。
最美味的年纪。
“晦,男孩儿。”跟陌生人搭讪不是件难事,在酒吧里就更不用说。
这是林瑞安的强项,他了解与人交谈的技巧,给自己塑造怎样的形象,如何最快地拉近彼此的距离不被拒绝,如何取得别人的基本信任,这都是作为一个骗子需要好好学习的必修课。
他也算是个见多识广宠辱不惊的骗子了。
见过好上钩的,没见过这么好上钩的。
“你无家可回吗?”他一共就说了三句话。
“我有。要去吗?”
然后那年轻人就跟他走了。
进展顺利得有点诡异。
走出夜店的大门转个弯就是一条僻静的小巷,林瑞安还特意回头去看,那年轻人好好的跟在后面,隔着几步远的距离。
说是心有戒备又不太像,因为他表现得并不畏惧,只是本能的不想靠近。
根据林瑞安多年的经验,这种二话不说就痛快答应的人倒也不鲜见,他们往往都是夜场玩咖或约炮老手,一定是有明确目标的。
他们会在最开始就直白地讲出自己的需求,想要钱还是单纯的一夜情,一旦遇见入眼的对象,可以凭借默契完成交易。
可是看这年轻人的反应——林瑞安走了几步,在原地等他,心中暗忖——肯定不是男妓,无论是衣着举止还是所谓的气质,他更像是‘迷途的羔羊“。
怪胎。
林瑞安的住处离这里仅有一条街的距离,他没开车,这区区几步路竟然还下起了雨。这个季节连雨水都是温热的,细细绵绵,有种缝蜷的味道。林瑞安把淋湿的头发抨到额后,路灯下回过了头,映着霏霏的淫雨望向跟随在他身后的年轻男孩儿。
他身量与林瑞安相差无几,甚至看上去更为修顺和精悍,尤其是紧窄的腰和两条笔直的长腿。
”嘿。“
等年轻人跨过地上的水洼,走到了离他一步远的地方,驻足,他伸长了手臂,在确定对方不会闪躲或格挡之后,拉了拉那打湿的帽檐。
”真是坏天气啊。“
他粲然一笑。
年轻人抬头看了他第一眼。这一眼不深,幽微的黑眸在夜色里发光,像点燃的烟。
活该第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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